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6日至6月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金融办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金融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强化理论学习。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长效机制,制定《普洱市金融办2020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养,目前共开展了7次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时的讲话精神和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进行学习。 2.针对“相关制度建设滞后”问题。建立健全内部制度。根据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同时,对办内其他内部规章制度开展检查,进行查缺补漏和修订完善。 3.针对“政治看齐意识不强”问题。提升政治看齐意识。制定《市金融办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按照方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反躬自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2020年6月、11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抓好宣传栏等阵地建设运用,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切实落实每季度意识形态专项研判报告、日常舆情信息报送、每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等责任制度。 (二)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5.针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不力”问题。一是强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风险提示9期,2020年10月组织开展年末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协调组织10县(区)同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折页等10000余份,2000余人参与,提高警惕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意识。同时,2020年10月举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题培训班,组织县(区)处非办、驻普金融机构等56人参加,提升大家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业能力。二是依法创新工作,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金融放贷领域专项整治。牵头人行、银保监、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金融放贷领域专项整治,在全省率先推进非持牌金融机构联合核实工作机制,破解金融资质鉴定难,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为整治和打击金融放贷领域乱点乱象夯实基础,并获得市领导肯定。全面推行经营合法性自评工作机制,将金融放贷行业经营合法情况评估表纳入整治过程,向市场主体普及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13项主要涉及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常识,提前、充分向市场主体告知经营风险,激发企业主动守法经营内生动力,引导市场主体了解自身经营风险,主动自我纠正。 6.针对“履行金融辅政作用不到位”问题。提高金融辅政能力。市金融办党组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对企业的调查研究,提高决策咨询能力水平,发挥市委、市政府“智囊团”作用,准确把握国家金融政策,为市委、市政府及市交建集团等国有企业市场主体投融资提供决策参考,提高解决金融问题主动性。 7.针对“落实挂钩帮扶责任有差距”问题。强化定点扶贫工作。明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加强与牵头部门市商务局的对接协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定点扶贫工作,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和脱贫攻坚“双推进”工作。加强挂联包保责任落实,及时全面掌握挂包户情况。组织开展入户走访、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政策宣传讲解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行动等活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力所能及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督促驻村工作队员坚持执行按季度向党组报告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扶贫工作总结,及时通报帮扶动态,确保干部职工及时掌握帮扶工作情况。 (三)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8.针对“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问题。完善会议制度。完善并规范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议事制度,明确党组会议、行政会议的议事范围、规则、程序,严禁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决策会议。截止11月,党组共召开8次党组会议,并按要求规范记录会议。 9.针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缺失”问题。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加强依程序向分管领导及组织部门汇报党组书记、主任长期缺位问题,在组织明确主要领导后,及时落实机构代码证、账户申请、刻印公章(电子公章)等系列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抓实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等工作。 10.针对“党组决策不规范”问题。规范党组决策程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内容,修订《市金融办党组工作规则》,依照规范格式进行记录,并落实领导末位表态、票决等制度,强化会议决议落实情况的督促、反馈和解决。每次党组会议,均提前联系并邀请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党组会议。 (四)关于“防范金融风险措施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1.针对“对融资担保公司监管不到位”问题。做好融资担保公司达标换证及整改工作。督促思茅民生担保公司、普洱绿色经济担保公司、普洱荣鑫担保公司按照相关要求积极进行整改;督促主动提出注销《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云南亚华担保公司通过注销经营许可证并注销公司,退出融资担保行业。 12.针对“对融资担保机构资质把关不严”问题。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协调对接财政部门通过统筹整合现有财政资金、积极争取上级奖励补助资金5000万元用于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金,提升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实力。 13.针对“对拟上市企业合规性问题整改协调服务不到位”问题。进一步加强上市企业协调服务。积极帮助上市挂牌“金种子”企业协调对接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历史遗留行政审批合规性问题,督促企业自身加大整改力度,助力企业到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截至11月,全市有4家企业被列入云南省40家上市“金种子”企业,数量排名全省第三位。其中,澜沧古茶IPO申报材料于2020年7月3日由证监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于2020年8月接受了书面问询。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方面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4.针对“违规领取库区考核奖”问题。清退违规领取资金。对违规发放的库区基金征收考核奖4.3万元,扣除已缴纳税金后及时清退收回,并上缴市级财政国库,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5.针对“违规领取精神文明奖”问题。强化制度学习。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机关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和奖励项目的通知》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件。 (六)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不力,工作作风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6.针对“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浮在表面”问题。强化上级会议文件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报送文件会议督查检查考核统计表,切实推进落实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贯彻具体落实措施,把会议、文件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17.针对“工作作风不深入”问题。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开展作风建设和作风整治,及时报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检自查报告,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工作制度,真抓实干、埋头苦干,深入一线、深入基层,积极听取基层和服务对象意见,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七)关于“财务管理未理顺”的整改进展情况 18.针对“长期依赖市财政局代管本单位的财务工作”问题。依程序向分管领导及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专题汇报。及时办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申请开设银行账户和预算单位编码,修订完善《市金融办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切实理顺财务关系。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八)关于“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的整改进展情况 19.针对“基层党组织不健全”问题。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于2020年9月申请成立市金融办党支部,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扎实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20.针对“抓党建工作不力”问题。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抓实学习教育,努力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推动落实的强大动力。 21.针对“落实‘三读’‘三评’不到位”问题。组织开展“三读”“三评”活动。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及时制定“三读”“三评”活动方案。积极向市总工会汇报,争取了1万元资金支持,建设职工书屋。 22.针对“没有开展党员积分管理工作”问题。组织开展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市金融办党支部成立后,按要求组织开展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安排专人每月督促办内党员在“云岭先锋”APP上进行党员积分申报。 2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组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做到紧扣主题,见人见事,深刻剖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坚持实事求是、真刀真枪,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的效果。 24.针对“党建材料立卷归档不规范”问题。规范党建材料归档。严格按照“5+2”的要求对党建材料归档管理。加强党建活动痕迹记录收集,建立党员个人党建活动笔记本。 (九)关于“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的整改进展情况 25.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之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0年,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按要求向市纪委市监委专题报告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26.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问题。夯实“一岗双责”。组织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党内谈话和廉政谈话,并做好相应记录,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接受组织监督的主动性。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组织干部职工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等,并做好资料收集。 27.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修订完善《市金融办党组议事规则》,将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列入规则内容。先后组织召开8次党组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 28.针对“对照秦光荣案没有深刻剖析”问题。对照秦光荣案深刻剖析。班子成员对照秦光荣案进行深刻检视剖析,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形成对照检查材料。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单位警示教育工作,促进全办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十)执行组织人事制度不严格 29.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加强组织人事制度学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了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领会运用,切实按程序和规定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向市委组织部报送选人用人存在问题整改报告。 30.针对“拟任干部相关材料不完整”问题。规范完善拟任干部材料。组织核实相关干部提拔任用的任职时间,按程序按要求完善相关人事档案,用专门的档案盒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形成的材料进行规范整理,确保资料完整,全程可追溯。 31.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规范人事工作记录。使用制式会议记录本记录组织人事工作,规范完善会议记录,据实记录班子成员表态发言、票决等情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163922 地 址:思茅区茶城大道67号 电子邮箱:pesjrb@126.com
本文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