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7日至6月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思想政治建设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武装抓而不实”等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会等时机,按照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采取原文学习、专题研讨、专题讲座、实地参观、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二是严实学风,科学安排各类学习活动,确保实效。 2.针对“学习制度不健全,抓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等问题。一是学习借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做法,认真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各支部学习计划。二是汇编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论述精神等理论学习参考资料。三是对干部职工学习掌握相关政治理论情况进行提问,帮助提高政治理论素养。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等问题。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年度大项任务,每季度至少1次党组会议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热点敏感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开展两次意识形态领域学习、分析、研判。三是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局新闻发言人,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台账。 4.针对“理论学习未按制定的计划开展”等题。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使各项规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要求,落实每年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少于8次,按计划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以上。 5.针对“机关公文不严”等问题。一是修改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二是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等规定,培训公文相关内容,使干部职工熟悉掌握机关公文相关知识。三是完善落实公文校对AB角制度,各科室、直属单位报送文稿必须经认真校对。四是落实局办公室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责任。五是由局分管领导对文稿出错的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屡教不改的,严肃追究责任。六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核对并修改完善上墙宣传标语。 (二)关于“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一是定期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退役军人部、省退役军人厅工作安排,推进“两年攻坚行动”“思想政治工作年”等活动,夯实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基础,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二是局党组加强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学习,善于从全局出发筹划推进工作,既抓重点工作、又突破难题。三是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定期向局党组汇报重大工作,局办公室督促抓好定期汇报重大工作相关事宜落实。四是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提高预算执行力。五是落实《局党组工作规则》。 2.针对“组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推进缓慢”问题。一是按照“五有”要求,大力推进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汇报协调,尽快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规范化建设。10月下旬,完成国家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省级审核验收。二是结合新办公室、服务场所搬迁改造,打造退役军人服务大厅,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3.针对“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问题。责成相关干部职工认真履行挂包责任,帮助挂包户制定持续发展措施。 4.针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修改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调整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严格落实“一把手”工程,并明确由副局长分管,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对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内涉黑线索进行排查,加强请示报告、联系对接,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问题。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清退资金3.62万元。 2.针对“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财务工作相关制度、公务接待标准要求。二是严格公务接待,完善审批、报销等事项,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3.针对“超标准报销住宿费”问题。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财务工作相关制度、出差标准要求、公务之家使用等。二是严格出差管理,完善审批、报销等事项,确保符合标准要求。三是当事人已退回超标准部分76元。 4.针对“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工会经费”问题。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财务工作相关制度、工会相关知识等。二是严格工会经费管理,完善审批、报销等事项,确保符合标准要求。三是已清退超标准部分3648元。 (二)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议事规则中财务管理规定不明确”等问题。制定《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推进制度落实。 2.针对扶贫挂钩点支持经费领导审批不规范的问题。制定《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制度,由分管财务副局长负责具体审批。 3.针对“支付汽车修理费无明细清单,支付不动产权属调查费无报销单及领导签字”问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报销单据和签字手续。 (三)关于“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存在‘新官不理旧事’问题,重大事项失察失管,监督执纪问责不力”等问题。一是对有关转隶前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核查,列出清单认真研究和清查,挂账销号。二是认真做好清退工作,退回超标准支付经费1.27万元。 2.针对“未经请示报告,分别进行办公楼维修、两套活动室装修、创文改造”问题。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均与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三、关于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问题。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202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二是自觉接受监督,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参加局党组会。三是牢牢抓住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这个“牛鼻子”,结合实际,严格执行专题研究、计划部署、任务分工、检查考核、专题报告等规定,组织2次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局主要领导与3名新任科室长进行任前谈话,局领导与分管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共同研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局领导与分管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和共同研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3.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准”问题。组织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重新认真梳理查找廉政岗位、个人廉政风险点,结合实际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4.针对“对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问题。一是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请中介公司记账及审计,账户由机关财务人员进行管理,并将按要求做好2020年年检工作。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重点对履职情况、请销假、内外交往按规定要求进行监督,提振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 (二)关于“机关党委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机关党委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机关党委2020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并抓好落实。二是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机关党委书记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3次基层党建工作,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讲党课2次,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次。三是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四是到基层调研督促检查党建工作3次。 2.针对“班子成员联系支部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未建立,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互促进有差距”等问题。一是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工作机制,由主要负责人挂联军供站党支部、其他领导同志挂联军休中心党支部、挂联挂钩扶贫点党支部,挂联领导分别为所联系支部上党课1次,到挂联支部调研11人(次)、为挂联党支部解决问题9件(次),经常与挂联支部党员谈话谈心、指导支部规范化建设。二是机关党委书记根据计划向党员干部通报一次抓党建工作情况,梳理查找存在问题短板,制定抓建措施。三是机关党委书记与3个支部共同研究党建工作3次,按要求组织述职述责和评议考核。 3.针对“对基层支部建设不重视”等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扎实推进“五个基本”建设,开展党建创新提升相关工作。市军休中心支部已达标,局机关支部、军供站支部按规范化建设标准完成验收考核准备。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费日等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培训,规范会议记录等。三是军休中心支部修订完善《三会一课》《党员义务》等8个制度,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每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议题征集,会前组织班子成员充分沟通,分歧较大的议题不列入研究内容。会上充分讨论研究,防止议而不决情况。 2.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会执行不到位”问题。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并形成常态化。 3.针对“开展活动不严格,党组成员没有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等问题。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和支委班子按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4.针对“机关党委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到基层支部上党课”问题。机关党委班子成员按要求到基层支部上党课。由局办公室提出时间安排建议,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实际按规定到基层支部上党课,6名党委班子成员已上党课6次。 (四)关于“干部选拔考察工作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主动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请教,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干部选拔考察。二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反馈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知》要求,已完成整改并报告市委组织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200298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子信箱:petyjrsw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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