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现将本院顽瘴痼疾整治的八项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整治内容 (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五)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八)执法办案不规范、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 二、整治措施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将采取三条措施进行整改。一是深化思想发动,全面自查自纠;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整治;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三、监督方式 我们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您有宝贵的意见建议,请拨打电话或致信,感谢您的关心支持。 电 话:0879-2122000 受理时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信 箱:邮编665000,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37号普洱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普洱市检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1日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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