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瞿园圆 谢秀荣)为进一步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情况发生,思茅区纪委监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干部任用、表彰、换届、出国(境)等党风廉政意见审核工作中进一步提升前瞻性、时效性,促进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坚决对为政不廉、政治品行不端的征求对象“说不”。 制度先行,早介入。为避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流于形式,推动做好接受、分转、办理等各环节工作,思茅区纪委监委下发了《中共思茅区纪委思茅区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规范要点》,对受理范围、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形成制度,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把握范围,确保回复的时效和质量,并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切实做到协同高效、管理规范、流转顺畅。 规范程序,严把关。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相关室(部)根据各自职能,围绕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反映情况、立案审查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联合审查、严格把关。必要时征求专案组、纪检组意见,以增强针对性、保密性,防止遗漏重要信息,避免随意扩大范围。经各室对审核情况签字确认后,综合所掌握的信息,提出廉政审查初步意见,由领导审批后作出回复。 精准画像,不护短。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突出政治把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方面有“硬伤”的坚决排除,承办部门认真检索干部廉政档案,查阅相关文档,结合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严格审核,按照实事求是、表述清晰的原则,向征求意见部门提供真实客观的廉政意见。 2019年以来,思茅区纪委监委共审查回复廉政意见269批次4023人次,其中干部选拔任用161人次,审查村组干部任职资格条件3322人次,评先评优519人次,申请因公、因私参加出国(境)培训的区管干部和近两年内退休的市管干部21人次,提出暂缓使用、暂缓评先评优建议9条。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