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王福蓉)4月28日,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思茅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卫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向华、马春华、秦永勋、马先楚、罗景锋,秘书长梁光明等26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施劲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德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世清,市监察委员会有关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19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事项。 杨卫东强调,《普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意义重大、时间紧迫,要按照既定立法时限和程序要求做好工作衔接,使立法工作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真正做到立良法保善治促发展。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因时因势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落实好“六稳”要求和“六保”任务,夺取脱贫攻坚战和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双胜利,维护好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切实提高社区教育矫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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