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任文斌)2020年以来,普洱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抓学习正风气、抓规范严管理、抓作风促发展的工作目标,确立强化思想教育、完善监管机制、加大整改力度工作思路,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意识教育。积极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周五干部职工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云南省、普洱市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升党性修养,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全年共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20次。 强化廉洁责任。坚持党组承担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将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分解,突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厚植廉洁土壤,传承红色基因,激励干部担当实干,推动廉洁司法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寸不让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根据部门工作特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到人到岗,并调整细化司法行政工作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切实走好群众路线,耐心倾听群众意见,把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深化党员干部服务联系群众制度,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包联村组,结合司法职能职责,围绕政策宣讲、访贫慰困、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开展走访慰问,了解民生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强化督查管理。按照“抓常、抓细、抓长”的工作要求,加强司法鉴定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单位和一线岗位的作风建设,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及时进行“废、改、立”,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加大对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正风肃纪,全面压实反腐倡廉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案件办理质量等自查自纠活动,将公证、律师代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管理等作为集中整治重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防“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发生;结合工作实际,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监督管理制约,及时敲警钟、提要求,做到源头治腐。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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