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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来源:《普洱日报》  时间:2021/04/22/ 10:04 点击:

 

普洱日报讯(普洱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开展督察以来,普洱市聚焦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切实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配合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印发《关于做好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督察工作普洱市动员会和工作推进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思茅区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深入景东、墨江、镇沅现场督导中央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10县(区)召开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督察工作动员会议,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加强群众举报问题整改。高度重视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办理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一事一办、一厂一策”原则,紧盯群众反映问题重拳出击,迅速行动,有序推进案件办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确保办理质量,让群众满意。截至4月20日,全市共接到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11件,已办结8件,正在办理3件。

加强宣传报道。在市、县两级政府网站、普洱广播电视台和《普洱日报》设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发布进驻信息,及时、全面公开边督边改情况。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边督边改工作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截至4月20日,在“一台一报一网”和市级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环保督察工作相关信息238条(篇)。

配合做好资料调阅。截至4月20日,共从21个部门完成4批次233份材料调阅上报工作。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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