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
5月1日,普洱市收到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普洱市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件,涉及宁洱县。市环保督察办已第一时间转交相关县(区)进行办理,转交市级相关部门进行督办。
截至5月1日,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普洱市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29件;其中思茅区4件、宁洱县4件、墨江县2件、景东县10件、镇沅县4件、澜沧县3件、孟连县1件、江城县1件;景谷县、西盟县尚未接到转办件。截至5月1日12时,共办结18件,办结率为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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