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龙梦翼 李凡) 4月17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收到《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来电来信举报材料转办单》,针对转办单反映的澜沧县上允镇上允村砖厂无排污许可证、排放粉尘、浓烟污染大气等问题,澜沧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到现场对转办件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整改。 经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核实,澜沧县上允镇上允村砖厂生产工艺为轮窑,属于排污许可证禁止核发类,目前并无排污许可证。4月17日,在现场检查时,该砖厂轮窑正在烧制,配套的水膜除尘设施正在运行,废气排放口有废气排放,无异常情况。走访附近的4户村民,无村民反映该砖厂存在废气、粉尘污染及农作物死亡情况。4月18日,企业开始自行拆除部分生产设备,并主动关停整改。4月19日企业已全面关停砖厂,同时承诺5月20日前全部拆除生产设备,澜沧县人民政府随即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逾期未完成,将对该企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对于立即整改的砖厂,当地村民表示满意。 “砖厂整改以后,灰尘不大了,也闻不着那股味道了,晚上大车声音也少了,我们也更舒心了。”澜沧县上允镇上允村村民纪早花说。 4月30日,笔者来到停产近半个月的上允村砖厂, 看到挖掘车在清除砖厂的生产机械,砖窑已经空了,整个砖厂已经进入拆除阶段。 “我们镇上主要是督促企业抓好拆除的落实工作,在拆除过程中,一旦发现有人员减少,或者进度滞后的情况,我们都会督促企业加人、加班、加点地按既定计划来完成拆除工作。”澜沧县上允镇人民政府镇长何洋说。 据悉,下一步澜沧县相关部门将加大力度督促上允镇上允村砖厂整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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