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苏燕 通讯员 石秉娟) “您反映的问题,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已经受理了,问题经核查后不属实,但在核实问题过程中我们发现该村‘两委’存在集体资产管理不严格、日常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景谷县纪委监委已经给予该村党总支问责处理.....”这是景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向实名举报人面对面告知受理情况的一个场景。 日前,景谷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来电举报“永平镇某村道路硬化占地补偿和茶地租金在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接到举报后,景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第一时间提出拟办意见,经县纪委领导批示后将问题转交第二纪检监察室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办。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与初核情况不符,但该村“两委”存在集体资产管理不严格、日常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经景谷县纪委监委研究,对该村现任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对该村党总支启动问责。 近年来,景谷县纪委监委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在受理环节,由信访室第一时间联系实名举报人,告知受理情况。举报件办结后,按照“谁办理、谁回复”原则,由承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对案件作出结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如实做好反馈记录并附卷备查,采取面对面或电话的方式主动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结果,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对提出的疑问耐心解释,对提出的新问题、新证据一一记录,开展再次核查、二次反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为确保实名举报事事有回音,景谷县纪委监委严把接收、分理、处置、反馈等环节和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信访举报渠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回应举报人的诉求,推行实名信访举报调查反馈工作机制,做实信访举报件办理‘后半篇文章’,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实名举报机制,保障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个人信息安全,消除举报者顾虑,鼓励更多群众依法依规参与监督。”景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潘凡说。 据了解,2021年以来,景谷县纪委监委积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8件,其中实名举报13件,已经办结15件,正在办理23件,实名举报答复率100%。 “推行实名信访举报调查反馈工作机制是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办理质效的有效措施,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更有效、更灵活的反馈方式,充分发挥实名信访举报的案源主渠道作用,为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做好实名举报反馈,提升群众满意度。”景谷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陶智兰表示。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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