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罗发秀) 2021年以来,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围绕“四个不摘”、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责任落实、政策落地、人居环境等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跟进监督、全程监督、有效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江城县纪委监委坚持重心下移,靠前监督,紧盯乡村振兴各项政策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组延伸,切实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以铁的纪律护航乡村振兴。 针对个别党员干部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问题,江城县纪委监委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截至目前,江城县纪委监委对领导干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给予处分2起2人,通报1起3人。 2020年以来,江城县纪委监委瞄准脱贫攻坚靶心,全面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要求,斩断伸向扶贫领域的“黑手”,开展监督检查20次,发现问题线索52条,督促整改完成49条。约谈提醒9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批35件60人。问责5人,党纪处分13人,政务处分2人,移送司法2人。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