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刘绍容 董晓斓) 6月4日下午,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21年“6·5”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通报2020年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情况,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经验,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治理,以规范环境资源审判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机制,开展宣传教育扩大环境资源审判的社会效果,切实保障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资源权益。 会议要求,今后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司法惩戒力度,进一步创新审执机制,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为持续维护好生态环境、建设绿色普洱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就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交流探讨。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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