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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纪律“红线”守护“绿色”生态


来源:《普洱日报》  时间:2021/06/15/ 09:53 点击:

 

本网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赵乐际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指出,坚决查处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作为地方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环保督察的重大意义,树牢生态的纪律“红线”。中央环保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是中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具有高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配合做好环保督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做到主动接受督察、积极配合督察、全力支持督察。

同时,还要主动承担生态环保监督责任,全力守牢生态的纪律“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理念,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监督执纪的重点。严格监督,全面检查纠正落实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方面不积极、不作为、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执纪,查处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执法监管等环节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违反工作程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等问题;强化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不担当,特别是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达不到国家重点任务目标考核要求的,以及对省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相互推诿、未履职尽责的,按照权责对等原则,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无论是作为监督对象,还是监督主体,都要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依规依法,严谨规范,做到客观公正;坚持群众路线,信息公开,注重综合效能;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警示震慑、推进工作落实、实现标本兼治。(张国营)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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