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夏蓓蕾 文/图) 近年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振太镇以“党建+治理”为有力抓手,积极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管齐下”,乡村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有力助推了乡村振兴。 自治为基,构建善治格局。在镇党委宣传发动下,全镇312个村民小组积极学习乡村治理“领跑村”的先进做法,制定村规民约,形成“村委会+村民小组+农户”治理体系。各村充分发挥自治能力,整合社会力量,转变传统管理思维,推进村民共治共建共享。以自治为基础的治理体系有效激发起村民自治活力,广大村民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环境卫生整治、产业发展共商、文明乡风共议,携手走上善治之路,让乡村治理拥有了坚实的“大后方”。 法治为纲,稳定善治环境。振太镇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来抓,结合实际建立“三个一”机制。组建“一队伍”,强化法治宣传。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组建一支专门深入村组开展法治宣讲的队伍,定期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共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3000余份。建立“一平台”,落实纠纷调处。依托各村“两委”,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平台,根据矛盾纠纷种类及难易程度进行分层调处,2021年全镇共调处矛盾纠纷220余件,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完善“一服务”,细化法律援助。利用“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组建法律服务微信群,定期宣传解读法律援助政策和典型案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引导有需要、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寻求法律援助。 德治为魂,提升善治效能。全镇19个村分别成立由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和乡贤代表组成的道德评议会,按照村规民约对村民的孝道文化、卫生状况、邻里团结情况等方面进行评议。其中,塘坊村陈家坟村民小组采取流动红旗奖励机制鼓励“干得好”的村民再接再厉,在全村树立模范典型和道德榜样,在“比学赶超”中引导村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持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带动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着力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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