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董晓斓) 记者从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转理念、强服务、重实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服务机制,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围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精准检察服务。市检察院出台了《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办案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为民办实事具体措施9项,覆盖服务营商环境全方面各环节。 依法严惩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2019 年以来,市检察院办理非法集资、串通投标、挪用资金、集资诈骗、职务侵占等涉企经济犯罪案件81件102人,起诉欺行霸市黑恶犯罪63人,净化了经济发展环境,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019年以来,受理涉民企职务犯罪案件17件,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商环境。 认真开展维护民营企业权益的各类专项活动。开展“加强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的专项活动,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1件案件被评选为“2019年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主动融入“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找准保护公益与保护民营经济的平衡点,办理的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六大典型案例之一;成立“知识产权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并与公安、法院等相关机构加强协作配合办案,发挥刑事检察保护的整体效能。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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