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2021年,普洱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推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高位推动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领导小组、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普洱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编制《普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普洱市碳达峰碳中和研究和碳交易项目规划》等规划。另外,组织普洱市党政代表团到昆明市考察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情况,集中观看《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始末》《东河之问》《普洱“五湖”保护与管理新闻调查》等专题片,深刻汲取昆明长腰山、保山东河、通海杞麓湖污染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强化湖泊保护,构建新发展格局。 创新机制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普洱市建立健全了GDP与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双核算、双运行、双提升机制,推进“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经济学研究(TEEB)示范基地”建设;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综合考评指标,并开展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述职评议;在全省率先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全年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6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件;在全省率先开展森林火灾保险与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捆绑共同投保,建立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制度,并投入资金932万元,完成普洱市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一期)和普洱城市大脑数字生态环境场景建设。 精准施策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制定《普洱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各项措施。另外,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管控措施;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管,强化秸秆禁烧管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做到印刷企业全面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油墨、汽修企业烤漆房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推行汽车维修服务企业错峰生产,推进重点行业企业限产限排,全面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四大”清洁行动,严格管控餐饮油烟,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控。2021年,普洱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 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大力推进澜沧江、红河、怒江“三大水系”保护修复,全面开展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启动美丽河(湖)建设,河湖“清四乱”的85个问题全面整改销号。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15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强化水源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和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切实保障供水水源安全。加强思茅河污染治理,完成中心城区561个居民小区和43个城郊村庄雨污分流改造,实施思茅河道清淤疏浚、控源截污、提标改造、生态修复等工程。加强咖啡鲜果初加工废水污染防治,积极探索和研究咖啡鲜果加工废水排放综合治理技术,助推咖啡产业绿色健康发展。2021年,全市34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7%。 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编制《普洱市地下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完成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初步调查,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土壤调查及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排查登记。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申报,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2021年,全市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得到巩固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分区管控 严守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屏障 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制定《普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颁布《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等系列地方性法规。“普洱古茶园与茶文化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列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试点,国务院批准景迈山古茶林为中国2022年正式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成亚洲象预警监测平台,推进普洱市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项目建设,开展野生植物资源可持续利用调查研究以及澜沧江糯扎渡水电站库区网箱养殖污染状况调查分析,亚洲象、西黑冠长臂猿等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成效明显。持续推进“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点位核查处理,开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立了普洱市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工作专班,聘请院士及专家13人为普洱市林业碳汇项目开发顾问,并与宝钢股份开展林业碳汇合作,开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渠道。全力推进省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创建省级绿色学校49所、环境教育基地2个。 聚焦问题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全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制定《普洱市落实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普洱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强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并配合省委督查室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督导检查工作。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34项反馈意见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88项反馈意见问题,已完成83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31项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23项,有序推进整改8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6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3项,有序推进13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普洱市35件举报案件已全部办结。 不断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派出7批183人次环境执法人员参加文山州等7个州(市)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21件,共处罚款1513万元。(郑璐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 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 投入资金21亿元,完成中心城区561个居民小区和43个城郊村庄雨污分流改造 完成15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34个国控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7% 创建省级绿色学校49所、环境教育基地2个 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21件,共处罚款1513万元 
△思茅区倚象镇茶山。(通讯员 子涵 摄)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五一水库。(通讯员 子涵 摄)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五一水库。 (通讯员 子涵 摄)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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