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不断创新方法举措,以创建“四面流动红旗”为依托,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一股示范带动、比学赶超的新风潮,使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乡村振兴步伐迈得更加坚实有力。 健全完善创建机制 宁洱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宁洱县创建“四面流动红旗”村、镇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试行)》,对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县9个乡(镇)及85个行政村开展“四面流动红旗”创建工作,主要围绕“基层党建、产业发展、宜居乡村、乡风文明”四个方面进行。评选按照“乡(镇)分类申报、县级复核、授予流动红旗”的程序,以“季度+年终”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争创1次、每年度总评1次“红旗村”“红旗乡(镇)”,某方面工作“红旗村”比例最高的前3个乡(镇)即评为此方面工作的“红旗乡(镇)”。创建工作坚持“多干多得、少干少得”的原则,成绩突出的乡(镇)在领导干部考核与选拔任用、干部职工调动等方面作为优先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作为县财政公共预算支出、项目优先安排、工作经费优先划拨的重要依据。全年未获得旗帜的乡(镇)年度综合考评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严格标准开展争创 各乡(镇)党委作为“红旗村”争创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严格按照基层党建、产业发展、宜居乡村、乡风文明“四面流动红旗”评分标准,每季度对所属的村分别进行量化打分后,确定“红旗村”的申报对象。围绕强党建促基层治理,开展“基层党建流动红旗”创建。在创建过程中,各乡(镇)、村聚焦村“两委”班子建设、作用发挥、制度落实、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服务群众能力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着力夯实基础、建强堡垒,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全面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党建引领作用。围绕兴产业促农村发展,开展“产业发展流动红旗”创建。在创建过程中,各乡(镇)、村聚焦“四个一到户”“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人均产业收入、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及效果、新兴产业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构建“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大力巩固茶叶、咖啡、烤烟、畜牧等传统优势产业,抓好水果、蔬菜、生物药等为主的特色产业发展。围绕抓整治促乡村宜居,开展“宜居乡村流动红旗”创建。在创建过程中,各乡(镇)、村聚焦村容村貌、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庭院整洁和生态文明等方面,全面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和乡村振兴示范点打造行动,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围绕扬新风促乡村文明,开展“乡风文明流动红旗”创建。在创建过程中,各乡(镇)、村聚焦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文明素养、丰富文化生活和弘扬乡风民风文明风尚等方面,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新时代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及“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主题活动,以及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评选善行义举四德榜,以典型示范引领,提升群众文明素养。 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四面流动红旗”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通过严格筛选、层层把关、张榜公布等程序,一些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乡(镇)、村斩获荣誉。比如,团结村、和平村等8个村创建为基层党建红旗村;温泉村、团结村等5个村创建为产业发展红旗村;裕和村、谦乐村等14个村创建为宜居乡村红旗村;民主村、窝拖村等11个村创建为乡风文明红旗村。磨黑镇、勐先镇创建为基层党建红旗乡(镇);黎明乡创建为宜居乡村红旗乡(镇);黎明乡、梅子镇创建为乡风文明红旗乡(镇)。县委、县政府坚决兑现奖励政策,对获得“红旗乡(镇)”的乡(镇)每面红旗奖励5万元,对获得“红旗村”的行政村奖励1万元,并一一兑现其他奖励政策,真正使创建工作“亮出业绩、评出成果、奖出动力”。同时,为充分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加大“四面流动红旗”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获得流动红旗的乡(镇)大力总结推介先进工作经验,引导各村查不足、知差距,明方向、鼓干劲,推进乡村振兴。(通讯员 鲁艳发)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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