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李嘉晋) 近年来,景东彝族自治县曼等乡坚持乡、村、组三级党组织协调联动,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抓手,探索出“11684”基层治理模式,矛盾纠纷自2019年以来连续三年大幅下降,命案“零发生”,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攀升,党建引领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初步形成。 贯穿“1”条主线,实现统领治理。乡党委把党建引领作为基层治理的一条主线,始终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依托“第一议题”“第一专题”等学习制度广泛开展各类学习,深入开展农村“六星”党组织建设,坚持“四议两公开”等决策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村、组各类组织的领导,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实现基层治理力量聚合、资源聚合、功能聚合。 培育“1”支队伍,实现集成治理。采取“培养+使用”方式壮大一支法律服务骨干队伍,注重发现和培养法治建设人才,将300余名优秀党员、致富带头人培养成“法律明白人”,将100余名“法律明白人”培养成为“调解员”,将50余名“调解员”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和村干部候选人,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注重“线上+线下”法治宣传矩阵建设,筑牢普法平台。依托现有文化广场、街道、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村级文化活动场所及村民小组活动室资源,打造覆盖全乡的法治文化阵地网络。依托省司法厅挂钩帮扶曼等乡优势,邀请行业专家担任乡村法律顾问,组建170人的村组调解员,并在法律顾问的指导下开展纠纷调解工作。今年以来,村级调解纠纷22件,乡级调解纠纷24件,做到矛盾纠纷化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建立“684”体系,实现协同治理。针对治理体系不健全、不严密问题,曼等乡党委借助省司法厅挂钩帮扶机遇,不断加强基层治理组织体系建设,在乡级层面建立“六个一”的工作体系,突出行政村自治主导;在村级层面建立了“八个一”的工作架构,突出小组德治引领;在组级层面建立“四个一”的工作机制,全面有效推进基层治理。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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