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郭春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班子成员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管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不够细致,责任领导未具体到个人…… 近日,普洱市成立由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的10个检查考核组,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年度检查考核、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共85家单位开展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进一步明责、督责、压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考核前,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巡察机构等,认真梳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被考核地区、部门和单位的个性化问题清单,交由市委派出的检查考核组对照实地核查,确保考核工作有的放矢、精准有效。 “深入研究个性化问题清单,确保查找问题见人见事,更有针对性,避免大而化之、避重就轻。”一位检查考核组组长在动员培训会上说。 考核中,检查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推动解决问题等方式,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了解考核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检查考核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巡察反馈问题等整改情况,注重运用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坚持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推动解决问题,当好年终党风廉政考核“监考官”。 “坚持把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贯穿考核始终,带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是今年考核最显著的特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检查考核组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分析研判被考核地区、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政治生态建设、权力监督制约、干部作风转变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被考核地区、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解决1至2个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促进责任落实、作风转变、效能提升。 “考核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伟大胜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在现场反馈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被考核单位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2023年度日常检查考核,通过严肃追责问责,倒逼整改落实到位。 据了解,检查考核总体评价包括日常检查考核和年度检查考核情况,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分析、复审复核,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评定,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正向引导、逆向约束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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