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太感谢你们了,我向你们反映问题后不久,村干部就来我家核实情况,现在他们已经帮我申请了低保,等审批完就能领到啦!”日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德化镇干田村的张大妈专程来到驻点告诉巡察干部这个好消息,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事情还得从今年9月说起。 “你们是巡察组的吗?我有问题要反映!”当十四届宁洱县第二巡察组在德化镇干田村走访时,一位大妈冲出来拉住巡察组长问。 “大妈您别着急,有什么事情慢慢说……”巡察组长安抚道。 “我今年已经74岁了,一直都跟着没成家的大儿子生活,我左腿截肢了,干活不方便,大儿子也是腿脚有残疾,做不得重活,日子过得很艰难。”说起这些,张大妈长叹一口气。 “家里的情况村上了解吗?你们享受低保了吗?” “村里来了解过情况,但他们说我家三儿子是老师,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条件,但他自己家里也不富裕,老婆孩子一大家子等着他养……”大妈焦急地说。 “大妈,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大概了解了,您先回去,我们会给您一个答复的。”巡察组长肯定地说。 低保政策能否落实到位关乎着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关乎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走访结束后,巡察组第一时间召开组务会,对张大妈反映的问题进行研究。 “家里有公职人员就不可以享受低保吗?” “不对啊,这和我们从县民政局了解的政策不一致。” “我们走访的勐泗村有一户低保户情况和这位大妈家差不多,家庭成员中也有一名公职人员,但综合考虑家庭情况特殊,他家已经享受了低保政策。” …… 该问题引发了巡察组成员的热烈讨论。 “低保政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低保金更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同类性质的家庭为何一户能享受另一户却不能,我们要深入了解,及时帮助解决,确保惠民政策不跑偏。”最后,巡察组组长严肃地说。 带着疑问,巡察组成员兵分两路,一组到县民政局核实相关政策要求,一组到德化镇党委核实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经核实,2021年省民政厅印发的《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同时符合相关情形的家庭,属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可结合实际综合认定是否纳入保障范围。因镇、村两级相关业务人员对新制定印发的低保政策理解不到位,认为只要有子女是公职人员就搞“一刀切”,不可以享受低保政策。 接到情况反馈后,村“两委”班子立即对张大妈家的收入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张大妈家确实符合享受低保政策,按照程序为其申报了低保。 同时,巡察组就该问题与镇、村相关负责人开展座谈,要求举一反三,对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对低保动态管理不及时、不精准的问题迅速整改,让困难群众获得应有的保障。 “不机械执行惠民政策,从群众的实际困难出发,为其排忧解难,将党的好政策真正落细落实,是我们巡察组应有的担当。”巡察组的同志表示。 (通讯员 李艳)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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