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于飞) 12月28日晚,普洱市2022年总河长会议暨“党建+河(湖)长制”专题会议召开,观看河(湖)问题曝光节目,通报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听取10县(区)总河(湖)长述职。市委书记、市总河(湖)长李庆元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色发展理念,锤炼绿色发展本领,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任远征、王鸿彬、陆平、齐晓勇、胡选坤、谷雨、吴学榕、杨中兴、别燕妮出席会议。任远征主持会议并对各县(区)工作作点评,杨中兴作通报。 李庆元指出,全面实施好河(湖)长制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各级河(湖)长的重大责任和历史使命。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工作思路、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值得肯定,但全市河(湖)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治理保护任务十分艰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加快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为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贡献普洱力量。 李庆元强调,要以坚定信心落实河(湖)保护的目标,把认识重视起来、精力集中起来、责任履行起来、行动落实起来,切实把普洱的环境优势转变成发展优势。要以创新思维和方式方法破解难题,依靠先进的发展理念、科学技术和市场机制,做好群众的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切实让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染、工业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以动真碰硬的担当执法治乱,完善依法治理体系,加强警示教育,同违法乱象坚决作斗争,做到执行惩处严格、监督执法到位。要自觉扛牢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对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分类、汇总,深入分析、研究、处置,推动问题得到有组织、有成效地解决。要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河(湖)治理的生态意识,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参与性,切实改变农业生产和工作生活的方式,让提升生态文明素养成为大家的共识,让河(湖)长制成为推动普洱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县(区)设分会场。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总河长、副总河长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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