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积极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
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钞丽) 近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林草局接到群众的求助电话:“一只猫头鹰飞进铅矿小区一居民家中,现已将其放到纸箱里保护起来了,请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前来救助。”
林草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经鉴定,这是一只草鸮幼崽,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可能是学飞时误入居民家中,无明显外伤。经过一天的饲养观察发现该草鸮幼鸟还不会自由飞行,不适合野外放生,于是移送到云南普洱五湖国家湿地公园野生动物救护点进行救护。
近年来,澜沧县林草局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提倡尊重自然、崇尚和谐的观念,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营造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