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 近年来,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加快构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为专业技术机构、持有人和医疗机构依法履行相关责任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市县两级药物警戒体系建设,提升药物警戒能力,药物警戒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示范引领,筑牢药物警戒网络。成立了全省首个地市级药物警戒中心,整合监测评价与检查职责,引领全市各县(区)参照建设县级药物警戒中心,初步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系统完善的市县两级监测网络,目前全市9个县1区均成立“县级药物警戒中心”,有省级哨点医院1家,市级16家,市县两级药物警戒机构编制总人数超过60人。 整合资源,强化药物警戒支撑。由普洱市人民政府出台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以药物警戒体系建设为主线,优化、调配原有药品监管技术支撑资源,通过对审核查验、监测评价、检验检测职能职责和人员的合理整合,建立起与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新时代药品监管工作相适应的市县两级药品监管专业化技术支撑体系。 部门协作,凝聚药物警戒合力。持续加强与司法、卫生健康、疾控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构建监管部门、监测机构、报告单位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监测工作联动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实行“班子成员联片,干部职工联县”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药物警戒工作联系、专家咨询、联合通报等制度。同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强化“两品一械”检查、监测工作业务指导,以适应新形势下药物警戒工作的新要求。截至2022年11月末,全市“两品一械”监测各项指标排名全省前列,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每百万人口数为1230.21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百万人口数为383.23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百万人口数为130.35份。向省药品评价中心上报“两品一械”风险监测信号16个,被国家药监局采用1个。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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