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罗晓清) “我曾经多次拒绝过不法商人贿送的财物,但因为内心的贪欲最终接受了不法商人的财物,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4月7日上午,普洱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汤某某在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迟来的忏悔让旁听的党员干部深受警示和警醒。 近年来,景东县纪委监委不断探索警示教育有效路径,深挖警示教育素材,广拓警示教育资源,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内容,着力创新宣传教育形式,持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将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用足用好“活教材”,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是景东县纪委监委深化警示教育的做法之一。通过从“会场”走向“现场”,让各部门党员干部了解公诉对象违纪违法的过程,强化自我约束意识。 此外,景东县纪委监委采取拍摄一部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批精品廉政党课、剖析一组典型案例、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消除“听故事”“聊八卦”“当看客”的错误心理,对照“案中人”检验自身廉洁自律的决心与定力,用“案中人”悔之不及的惨痛教训敲响警钟,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今年以来,景东县纪委监委共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34场次,4000余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接受了思想洗礼。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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