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谭婕)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办理市场准入、交通运输等相关许可事项中,推行审批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模式,以“告知承诺”多措并举推行“容缺受理、留置后补”,推动审批服务效能再提升,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 材料瑕疵“容缺办”。制定《澜沧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管理制度》,梳理并公布全县14个部门41项可“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可容缺材料及补齐时限,统一制定《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容缺受理通知书》模板,形成一套完整的业务办理流程。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以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项目审批等高频热点领域为重点,对全县各部门办件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编制澜沧县第二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共42项,涉及教育、卫生、文旅、农业农村、医保、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 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定县、乡(镇)、村(社区)三级1369项办事指南,并在线上线下公布。同时,履行“一次性告知”,减少办事群众跑腿次数。 2023年上半年,澜沧县共开展容缺承诺审批办件16件,告知承诺办件2803件。“容缺受理”“证明承诺”“一次性告知”机制促进了审批提速增效,解决了申请人带着材料来回跑的难题,降低了办事成本,让办事群众切实体会到政务服务的“加速度”。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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