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王福蓉) 2月2日上午,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召开。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鸿彬主持会议。会议应到68人,出席5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了关于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关于各代表团酝酿各项候选人名单(草案)情况的汇报,分项表决通过了各项正式候选人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大会选举。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大会表决,决定计票工作人员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普洱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普洱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提请大会表决。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李鸿、姚顺、张若雷、马先楚、魏刚、袁洪波、杨若雨出席会议。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