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谭婕) 今年以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积极探索在办理市场准入、交通运输等相关许可事项中,推行审批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模式,以“告知承诺”多措并举推行“容缺受理、留置后补”,推动审批服务效能再提升,让企业和群众办事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 材料瑕疵“容缺办”。制定《澜沧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管理制度》,梳理并公布全县14个部门41项可“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可容缺材料及补齐时限,并形成完整的业务办理流程。 实行动态管理。对“容缺受理”事项和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通过梳理现有容缺事项,厘清事项所需材料,动态增加容缺申请材料范围。2024年,新增1项可“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以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项目审批等高频热点领域为重点,对全县各个部门办件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社会风险总体可控以及涉及证明事项能实现信息共享核验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编制澜沧县第二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43项,涉及教育、卫生、文旅、农业农村、医保、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 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定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1369个办事指南,并在线上线下公布。同时,履行一次性告知职责,减少办事群众跑腿次数。 截至目前,澜沧县共开展容缺承诺审批办件187件,告知承诺办件8087件。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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