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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日报讯(记者 臧灵) 近年来,普洱市持续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截至2024年3月,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13个,总床位7510张,其中养老机构50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2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互助站)151个;村(居)委会老年活动室1041个。各县(区)均有1个县级失能照护机构;现运营的33个养老机构共有床位344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633张,占比76.54%。2024年,向省级申报乡(镇)区域养老项目2个、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15个、老年幸福食堂项目4个,计划为不少于800户困难老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实施留守老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行动。印发《普洱市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农村留守老人进行摸排,并开展关心关爱活动,牵头统计汇总全市各部门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截至2024年3月,市、县(区)民政部门开展留守老人探访关心关爱慰问活动累计2031人次,并已录入云南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 发放高龄补助。各县(区)对在册发放的高龄补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每一名符合要求的老人享受到高龄补助。全市在册80岁以上老人50361人,1至3月发放高龄补助资金1443.87万元。2024年3月,景东、镇沅、西盟3个县开始实施70岁发放高龄补助政策,共计发放32932人。 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行动,多举措温暖困境老人,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工作,对具有普洱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和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截至2024年3月,符合发放条件的老年人共10583人,1至3月共发放补贴133.62万元。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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