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八批)
截至 2024年 5月 27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 5月 17日向普洱市移交的第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1件(宁洱县 1件),宁洱县阶段性办结 1件,责任单位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办理情况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