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九批)
截至2024年5月28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5月18日向普洱市移交的第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宁洱县1件),宁洱县阶段性办结1件,责任单位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办理情况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九批)》。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