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普洱市第十五批)
截至2024年6月3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5月24日向普洱市移交的第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宁洱县1件),阶段性办结1件,责任单位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办理情况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普洱市第十五批)》。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