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普洱市第十六批)
截至 2024年 6月 4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 5月 25日向普洱市移交的第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2件(宁洱县 1件、景谷县 1件),宁洱县阶段性办结 1件,景谷县阶段性办结 1件,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办理情况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普洱市第十六批)》。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