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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县公安局无主涉案物品处理公告


来源:《普洱日报》  时间:2024/12/23/ 09:56 点击:

 

近期,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墨临高速大树停车区开展工作过程中,从一辆号牌为云AK30V6的白色箱式货车上查获用银色铁皮桶封装的无色透明液态化学品可疑物56桶,经称量,重量为10940千克。经鉴定,该批化学品检出苯成分,苯属于可用于制毒的化学品。

请上述物品的权利人或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6月23日)到江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主张权利人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23日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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