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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多措并举推动《普洱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来源:《普洱日报》 臧灵 时间:2025/01/09/ 10:12 点击:




普洱日报讯(记者  臧灵)《普洱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市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高效、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全市物业主管部门,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宗旨,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各项工作,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作为行业执法部门,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把条例学习贯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及时研究制定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

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统筹运用“线上+线下”方式,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条例重点解读;邀请法律专家、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知识讲座和培训;进社区、进小区与群众面对面、近距离开展现场讲解、答疑解惑。

完善配套措施,加强监管考核。以条例施行为契机,修订调整包括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收费等级标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文件,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度体系。持续开展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加强行业监管,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综合考评,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共治合力。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职责,有效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五级管理体系,做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矛盾就地解决”。做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多网合一”工作,依托“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执法进小区”、联席会议等机制,加强与各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沟通协作,形成多方力量齐抓共管参与小区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规范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大会运作,支持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相关部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做好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增强业主自我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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