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刘奕麟)“以前我一直以为纪委都是‘摘帽子’的,没想到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为我澄清,还我清白,让我重新挺直了腰杆。今后我会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近日,在西盟佤族自治县力所乡召开的一场澄清正名会上,力所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娜某说。 近年来,西盟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将澄清正名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一手抓打击诬告、形成震慑;一手抓澄清保护、正向激励,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挡事、为改过者搭台,不断激发干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的正能量。 “澄清正名并非‘一澄了之’。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中,我们对核查是否到位、证据链是否形成闭环、是否符合澄清条件等严加把关,推动澄清正名工作精准化规范化,做到既及时还清白者清白,又防止无原则偏袒党员干部。”西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要负责人说。 在具体工作中,西盟县纪委监委通过事前查深查透信访件,力求案件核查到位、证据到位、说理到位,为澄清工作打好基础;事中由信访室会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进行会商研判,在统筹考虑本人意愿、问题类型性质、影响程度范围等因素的基础上,“量体裁衣”制定工作方案,灵活运用书面澄清、会议澄清等方式,精准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做到既“应澄尽澄”,又审慎稳妥;事后注重“澄清正名+结果反馈”相结合,积极开展跟踪回访,进一步掌握了解澄清对象在澄清后的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等情况,引导被举报人正确看待群众监督,做到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赋能,巩固澄清工作效果。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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