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时娇)近年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木戛乡持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有效发挥村规民约作用,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据悉,在木戛乡98%以上人口为拉祜族,受传统婚育观念影响,早婚早育现象严重。为此,木戛乡南六村村规民约第五条明确规定:“不早婚、不早孕,不支持未成年人办‘拉祜礼’后非法同居,生孩子要到正规医院,孩子出生前要到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准生证。”木戛乡结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村级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助力纠治早婚早育等陈规陋习,积极倡导、推动少数民族村寨树立婚育新风。 “在村组道路边种植饲草需间隔3-5米。”在木戛乡拉巴村的村规民约中有这样一条特殊条例。木戛乡属于山区,村组道路弯道多、弯度大且路面窄,道路两旁种植的饲草严重遮挡行人和行车视野,易引发交通事故。拉巴村将饲草种植远离道路纳入村规民约,并定期组织村民清除道路两侧杂草,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的同时提升乡村“颜值”。 木戛乡以村规民约制修订为抓手,细化倡导性标准,严格约束性措施,推动移风易俗制度规范落地实施。目前,全乡6个行政村已完成村规民约制修订,充实了移风易俗相关内容。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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