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网讯(通讯员 李琳)近年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将做实做细澄清正名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探索建立信访、案管、审理、党风及案件承办部门内部沟通工作机制,有效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了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良好政治生态。
在开展澄清正名前,对拟澄清的问题进行逐一复核、集体研判,按照“谁办理、谁反馈、谁澄清”原则,对经查失实的检举控告,综合考虑个人意愿和影响范围,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消除因失实检举控告、诬告、错告等造成的负面影响,让澄清对象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帮助被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消除思想顾虑。
宁洱县纪委监委将失实举报的认定材料、澄清正名审批文件、回访谈话记录等材料及时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关键环节维护干部的正当权益,把组织关怀体现在实处。
为杜绝“一澄了之”,宁洱县纪委监委构建了“澄清正名+关爱回访”闭合链条,根据被澄清对象的工作实际和特点,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通过适时开展谈心谈话、上门走访、心理疏导等举措,帮助受影响干部消除思想顾虑、解开心结。截至目前,宁洱县纪委监委共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5名党员干部及2个单位开展澄清正名。
为从源头上减少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的发生,宁洱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强化信访举报正向引导,积极向党员干部群众宣传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举报渠道、举报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诬告陷害行为的法律后果等知识,引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客观真实、理性平和地进行检举控告,最大限度减少诬告、错告等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