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网讯(通讯员 李其兴)近年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以“乡案县审”为重要抓手,构建“乡镇初审+县级复审”的“乡案联审双把关”机制。
据悉,该机制要求乡(镇)纪委先行开展案件审理,形成初审意见后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进行复审,通过两级审核层层把关,推动立案、审查、移送、审理、审批、处分全流程规范化运行,实现案件审理质量同步提升。在规范引领方面,县纪委监委编制《常用文书格式标准化模板》《“乡案县审”规范化操作指引》等“工具套餐”,绘制全流程工作图谱,形成“标准、规范、操作”制度体系。通过明确文书格式、细化审理要点、规范程序步骤,既保障乡(镇)案件审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又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指南”,推动基层案件审理从“经验驱动”向“标准驱动”转变。
景谷县纪委监委对乡(镇)自办案件严格执行“一案两审”机制,乡(镇)纪委提出初步审理意见后,在提交党委会研究处理意见前,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案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照“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工作要求,共审核把关10个乡(镇)自办案件9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1.6%,反馈问题274个,督促整改到位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