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网讯(通讯员 唐甜甜)近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首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资助缴费业务顺利办结,标志着该项惠民政策正式落地。
近日,市民肖先生通过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宣传,算清了“缴费账”与“待遇账”,主动选择以个人资助方式为母亲缴费,进一步提高其母亲的晚年生活保障水平。
“您存入的9000元已计入您母亲的个人账户,加上她个人正常缴费的9000元和政府补贴,不包括利息,她今年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已达18240元。”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肖先生说。肖先生母亲个人账户增加后,养老保险待遇每月可增加65元,且随着缴费金额的增加,待遇也将随之增加。
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资助,是丰富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为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资助城乡居民提高参保缴费水平,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渠道,云南省实施社会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今年以来,镇沅县通过持续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资助政策,向群众讲清缴费标准、待遇收益,引导有条件的个人、法人为参保人提供资助。
镇沅县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家庭参与、社会协同”的三重养老保障格局,让惠民政策惠及更多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