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澜沧国环山水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委托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澜沧县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链项目(一期)》(重大变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使项目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能够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园区周边环境,降低本项目建设对周边公众的环境影响,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澜沧县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链项目(一期)》(重大变动)概况及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一、规划概况
(一)名称:澜沧县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链项目(一期)(重大变动)
(二)选址: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勐朗镇南甸村
(三)建设内容:建设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厂区,包括:建筑垃圾堆放车间约2300平方米;破碎、分级车间约3600平方米、新型透水材料车间约3000平方米、高标准环保养护窑约1000平方米、综合楼2000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建成后生产规模达到:每年处理拆迁、装修/装潢垃圾100万m3以上,资源化利用工程弃土200万m3以上。可处置工程弃土、河道淤泥、装修/装潢垃圾、绿化垃圾等,以及固体废弃物处置、尾矿加工处置、矿物洗选加工等。建设建筑垃圾智能监控平台、新型智能渣土车40台、建设工程弃土消纳处置场/点。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澜沧国环山水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电话:13888997878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赖工
(3)电话:15825288431
(4)邮箱:62398786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澜沧国环山水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