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思税社责担通〔2026〕1号
思茅区灵杰电信代办点(纳税人识别号:92530802MA6QH2G36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6年2月4日前向我局(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曙光路73号)提供金额人民币(大写)玖万柒仟捌佰壹拾玖元零肆分(97819.04元)的缴费担保,逾期未能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如对本通知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思茅区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思茅区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思茅区税务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