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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县开展生态资源保护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普洱日报》  时间:2026/08/11/ 10:14 点击:




普洱网讯(通讯员 何玲 刘蒞)近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司法局聚焦生态保护重点人群与重点村组,靶向开展破坏林草湿地资源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将生态资源保护法律知识送到群众家门口,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保护生态、守法护绿”的法治理念,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紧盯重点人员,筑牢源头防线。坚持“抓重点、防再犯”工作思路,将安置帮教与生态普法相融合,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村(居)法律顾问到重点帮教对象家中开展“家访”。工作人员结合近年来当地发生的非法采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等典型案例,采取“以案释法+谈心谈话”模式,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算清违法“法律账”和“经济账”,明确非法毁林、乱捕滥猎等需承担的刑事及民事责任。同时,通过心理疏导和生活关怀,引导帮教对象引以为戒,自觉远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覆盖基层村寨,破除认知陋习。镇沅县司法局依托村组活动场所召开专项普法宣讲会,向村民普及林草湿地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法律知识,并公布涉林违法线索举报电话,告知维权途径,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入脑入心。

聚焦特色产业,护航绿色发展。结合镇沅县古茶树资源丰富的特点,县司法局将古茶树保护作为普法重点,开展“一对一”精准普法行动。工作人员深入古茶园、茶叶加工坊,向茶农、茶企负责人解读《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围绕古茶树的认定标准、管护责任及法律责任等关键内容展开阐释,厘清采摘、管护、利用的法律边界,明确指出擅自修剪、砍伐古茶树及在保护范围内挖沙取土等行为的违法性质,为全县茶产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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