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3日中国共产党普洱市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普洱市第六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市第五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工作要求,自觉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的普洱实践,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系统纠治“四风”顽疾,不断增强巡察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着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为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大会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加强政治监督,护航“十五五”规划顺利实施;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定不移惩贪治腐,加大一体推进“三不腐”力度;坚定不移深化清廉普洱建设,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坚定不移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提升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综合成效;坚定不移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锻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一体推进“三大经济”工作要求,和衷共济、策马扬鞭、真抓实干,不断推动正风肃纪反腐的普洱实践向纵深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普洱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