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臧灵) 全市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法和路径,为“水清、山绿、天蓝”贡献司法力量。2024年,全市人民法院审结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160件;以司法审判推动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修复,适用“碳汇”赔偿、增殖放流、补种恢复等方式审结案件17件。
为深化区域协同治理理念,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北海海事法院签订《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全市人民法院以人民法庭、自然保护区和当地党委、政府为依托,建立13个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站点,构建“两屏三廊多点”生态司法保护体系。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普洱市生态环境局编写的“深化拓展‘茶法绿网’生态司法保护品牌,提升环境资源司法审判能力和水平”的工作经验,被作为典型案例推送至生态环境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案例库。
据悉,2024年,全市人民法院依法化解文化遗产、传统村落保护纠纷171件,深入农家宣讲相关法律知识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