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绪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市委要求和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共办理各类案件12145件,其中市检察院办理3798件;获省级以上典型案例、高质效案件或优质案件29件。

一、坚持看齐“核心”,以忠诚履职把牢检察工作方向

将政治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筑牢忠诚根基、强化使命担当,为各项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以党的绝对领导定向领航。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2件次、重大敏感案件82件次,持续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履职效能。抓实巡察、督察“后半篇文章”,制定靶向整改措施132条,新建完善制度10项,推动反馈问题逐项清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发布普法宣传、检察动态2477条,被省检察院采用172条。

以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31次,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政治轮训8期164人次。持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实践,以学促研、以研践法,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荣誉、刊载21篇。深化“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检校合作模式,与云南大学、普洱学院签约共建实训基地、共享优质资源,联合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司法实务研讨。

以党的组织建设强基兴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市检察院召开支部党员大会56次、支委会86次,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39次、讲授党课12场。健全先进支部与中间支部结对共建机制,培育出“四强”党支部2个、“四优”党务干部4名、“四好”党员12名。孟连检察院依托“守望‘宾弄赛嗨’”检察文化品牌,创新实践党建工作路径,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获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典型事例。

二、坚决围绕“中心”,以全面履职践行服务发展使命

紧扣全市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以法治力量护航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检察之责守护边疆安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846人、起诉3402人。捍卫政治安全,起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和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0人。维护边疆稳固和边境安全,从严从快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799人,普洱边境检察履职实践被检察日报社专题报道。深入推进扫黑除恶,起诉涉黑恶犯罪34人。妥善办理省委政法委督办的“2·08”专案,向市纪委市监委移送线索8条。依法惩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75人,起诉涉枪爆、“黄赌毒”、“盗抢骗”犯罪1071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4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诉34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007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7%,一审服判率98.9%。

以检察之力护航发展大局。依法维护经济金融安全,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3人。市检察院办理高某等人走私案,依法打击利用边民互市偷逃税款行为,涉案金额达1.07亿元,有效保障口岸经济健康发展。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人,办理涉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239件。宁洱检察院督促查处冒用“普洱茶”地理标志侵权行为,筑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屏障,守护特色产业金字招牌。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7件,清理涉企刑事“挂案”5件,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涉案标的41.5万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洗钱、骗取贷款等犯罪12人。思茅、景东检察院在办理涉黑、贩毒案件时,以追诉漏罪实现对上下游犯罪的闭环打击。

以检察之严助力反腐攻坚。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02件,提前介入率100%,提起公诉101人,其中厅局级4人、县处级12人。高质效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许某某受贿案和云南冶金集团原董事长田某受贿案。协同推进金融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系统治理,妥善办理案件18件。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26人,督促追缴行贿所得不正当利益1920余万元。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工作,严谨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线索2条,市检察院查办、澜沧检察院起诉的周某、岩某徇私舞弊假释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结合办案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邀请党员干部现场旁听法治教育类讲座及庭审观摩41场次,持续深化清廉普洱检察实践。

以检察之为促进社会治理。靶向堵塞监管漏洞、推动系统治理,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8件。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各类信访494件,同比下降19%,院领导包案办理“三类”首次信访案件43件,包案率100%。市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的张某某刑事申诉案,促成申诉人息诉息访,案件文书获最高检优秀文书提名奖。助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参与接访383次、调解纠纷121次。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率91.7%。严格按要求办结中央第六巡视组交办案件23件。全市136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村长、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70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10万余册,覆盖群众12万余人,以检察履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坚守检察“初心”,以温情履职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始终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放在心上,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让司法温度直达民心。

全心全意办好民生实事。聚焦群众财产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3人,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13人,通过办案追赃挽损3600余万元。聚焦食品药品安全,起诉妨害药品管理等犯罪30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36件,追偿公益赔偿金159万元,督促全覆盖检查饮用水企业,督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中草药店违规诊疗等问题。聚焦生产生活安全,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7件,景谷检察院督促整治违规使用甲醇燃料的餐饮户60家。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墨江检察院督促消除忠爱桥、题词碑安全隐患,镇沅检察院督促修缮维护袁家山烈士纪念塔。聚焦乡村全面振兴,立案办理公益诉讼69件,江城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坝卡公路和荒猫田吊桥及时养护、维修,为兴边富民“铺路搭桥”;强化定点帮扶,派出驻村工作队员32人,直接投入资金49.7万元,消费帮扶12.9万元。

群策群力共绘生态之美。深度融入绿美普洱建设,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68人,立案办理公益诉讼84件,追偿资源损失、生态修复费52万元。承办最高检茶产业保护公益行动总结推进会,共话检察履职护航茶产业发展新实践,交流景迈山古茶树保护公益诉讼办案新经验,擦亮“千年茶韵·一城咖香”城市名片。宁洱检察院通过构建“刑事惩治+生态修复+碳汇补偿”全链条生态治理模式,让受损生态重焕生机。聚焦地下水保护薄弱点,西盟检察院推动水源地污染整改纳入规范化达标建设项目。筑牢生物多样性保护屏障,起诉非法狩猎等犯罪40人,景东检察院以“刑事追责+公益诉讼”双轮驱动守护鸟类生态安全,治理成效被最高检专刊登载。

同心同向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零容忍”态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5人,同比下降39.2%。依法惩治、教育、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90人,同比下降5%,对犯罪情节轻微、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不起诉92人,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171人次。聚焦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提供全方位帮扶救助59次。积极参与“利剑护蕾·清源”专项行动,办理综合履职案件49件,开展入职查询2293人次,落实强制报告“每案必查”81件,制发督促监护令114份。健全社会支持体系,在全省率先与社会工作部共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思茅、澜沧检察院在专门学校设立未检工作室,助力专门教育提质增效。孟连检察院创新推行“全链条打击+协同解救+司法救助”办案模式,精准构建契合边疆治理需求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刊载。

倾心倾力守护特定群体权益。精准对接维权群体需求,依法支持提起民事诉讼125件,协助368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460万余元。思茅检察院办理的苏某某等13人支持起诉案,为持续近4年的跨国讨薪纠纷画上圆满句号。墨江检察院促推企业规范落实工资保证金保函制度,担保额度达486万元。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起诉51人。依法严惩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起诉11人,办理的张某某医保诈骗案,追缴违法所得800余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4万元,为涉案困难群众送去“雪中炭”。

四、坚实锤炼“匠心”,以精细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深耕细作中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监督立案44件、撤案119件,纠正漏捕39人、漏诉16人,提出侦查活动违法566件次,联合市公安局开展侦检同堂培训,推动电子数据取证工作规范化发展。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2件,同比上升50%;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8件次;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53次,发表意见被采纳63件。深化“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37件,监督纠正监管场所违法问题212件次、社区矫正对象管理问题123件次、财产刑执行问题49件次,开展巡回检察工作4次。孟连检察院办理全市首例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案件,激活刑法第四十三条适用,依法保障罪犯法定权益。

在精准监督中做强民事检察。夯实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基本盘,办结案件554件;提出抗诉9件,同比上升8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同比上升14.3%。强化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6件,采纳率98.7%。高效开展民事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95件,采纳率100%。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0件,采纳率100%。守护诉讼秩序“净土”,办结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在检察环节促成当事人和解息诉21件,同比上升31.3%。市检察院办理的某村民小组与某公司合同纠纷案,促成双方和解,既保障村民收益,又助企业摆脱诉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强化履职中做实行政检察。扎实开展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攻坚行动,办理案件17件。强化行政审判活动和行政执行活动全程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2件,采纳率100%。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3件。持续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应当受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意见211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228人。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14件。景谷、澜沧检察院协同政府部门促成持续多年的行政争议得到解决,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在多赢共赢中做深公益诉讼检察。以“可诉性”为核心标准,立案办理公益诉讼252件,涵盖12个法定领域;磋商89件,提出检察建议140件,推动96%的案件在审前解决;提起诉讼17件,均获法院支持。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精准发现并督促追缴国有流失资金211万元,助力国有财产“颗粒归仓”。以检察履职助力地方立法,公益诉讼条款被写入《普洱市茶马古道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探索与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助推提升澜沧江流域综合治理效能。深化公益诉讼与代表委员建议提案衔接转化机制,将委员反映的工业辣椒加工企业污染问题转化为案件线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2件,推动污染企业投入52万元落实整改责任。

五、坚定兴检“决心”,以严实履职淬炼过硬检察队伍

聚焦廉政建设、权力规范、专业素能等核心方向,强化队伍建设,为普洱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根基。

以全面从严治检筑牢纪律防线。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举办廉政专题辅导6期;聚焦“四风”隐形变异表现深入自查自纠,全覆盖谈心谈话281人次;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开展刑事案件办案时长专项整治,一审公诉案件年度平均办案时长同比缩短9.5%。统筹推进全市检察机关严肃财经纪律自查自纠,清查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工作,规范检务保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修订完善内控制度4项。持续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四类”案件347件。全面排查业务环节及岗位廉政风险点,细化防控措施110余项。坚决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3人。

以优化检察管理提升履职质效。抓实业务管理,强化业务质效分析研判,市人民检察院开展重点案件类型、重要业务态势分析9次,专题研判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相关经验做法被省人民检察院推广。抓实案件管理,优化案件分配,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方式分配案件4677件;深化节点监控,开展结案审核4980件,督促提醒514件次;强化审核把关,召开检察官联席会481次、检察委员会175次。抓实质量管理,开展重点案件评查84件、专项评查67件、常规抽查921件,对严重瑕疵案件启动司法责任调查2件,提请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审议惩戒案1件。以科技赋能检察履职,智能化开展业务数据质量监测260次,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57个、成案246件,思茅区、澜沧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列为全国智能化办案系统试点单位。

以锤炼综合素能夯实人才根基。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8345人次。聚焦公诉人出庭能力建设,组织出庭评议50次,锻造刑事检察“看家本领”。着力提升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联合市教育体育局举办首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竞赛,推动校园普法精准滴灌。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配合组织部门提拔任用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20名,晋升职级27人次,初任及逐级遴选员额检察官8人次;选派4名年轻干部赴江浙法院跟班学习、到基层检察院顶岗历练。常态化组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新增省级以上人才库检察人员11名,获省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25个。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将人民监督贯穿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办理市人大代表相关意见建议116条,以代表监督意见驱动履职效能提升。协办市政协委员提案及发言建议11件,聚焦松香行业发展堵点,依托委员提案推动省级政策修订,为松香产业松绑赋能,让委员“良言”转化为治理实效。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听证、座谈等活动837人次,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451次,接待律师阅卷1437件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普洱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和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服务保障大局的精准性、契合度有待提升,检察为民举措还要进一步落细;三是专业素养、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有差距,法律监督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队伍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严管厚爱还要进一步深化。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措施,不断改进工作。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总纲,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全面落实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实现普洱“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有力坚持党的领导。以“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战略要求为遵循,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回信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一以贯之的工作主题,全面对标对表抓好检察环节贯彻落实。坚持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统一起来,努力做到“三个善于”。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二是更加有力维护边疆稳固。主动投入更高水平平安普洱、法治普洱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持严的一手不放松,依法快捕快诉、从重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出重拳、“零容忍”;对涉罪未成年人处理好惩治和保护的关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

三是更加有力服务发展大局。围绕普洱“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深化融合发展,助推做强“三大经济”。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惩治走私、非法集资等严重经济犯罪。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能力水平,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以“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为导向,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让检察为民更加可感可及可信。

四是更加有力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落实“强化检察监督”要求,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把做实审查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加大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力度,促进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依法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全程监督,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坚持依法稳慎、务必搞准,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法定领域办案工作,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提升办案的精准性、规范性。

五是更加有力加强自身建设。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创新局面”要求,持续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之以恒抓基层强基础,推动数字检察深化升级。全面加强检察教育培训,推进人才强检、文化润检。落实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普洱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普洱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