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26日至6月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普洱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理论学习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原文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制定学习制度。制定《中共普洱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重点、学习形式和学习管理要求,推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2.针对“联系实际不紧密”问题。一是制定《普洱市财政局2020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会议、文件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二是明确学习主题和重点发言人,围绕学习主题和财政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发言。 3.针对“对照典型案例反思不深刻”问题。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对照白恩培等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深刻剖析,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逐一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4.针对“制度建设滞后”问题。党组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盲点,修订完善28项内部制度,其中机关财务管理、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12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党组工作规则、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党内、党建工作制度16项。 (二)关于“政治自觉性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5.针对“政治纪律观念淡薄”问题。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原文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机关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和奖励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关于规范津补贴和奖励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反思,提出整改措施,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津补贴政策。 6.针对“财政风险防控不主动”问题。一是定期分析研究财政收入和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的工作措施。二是建立专题会议制度、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工资库款专项调度机制督促县(区)财政部门落实好基层“三保”保障工作,兜牢“三保”底线。三是印发《关于降低普洱市本级债务风险等级实施方案》等文件,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四是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动态监测项目单位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对使用较慢的项目单位实行点名通报。五是通过市人民政府印发《普洱市2020年度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与10县(区)签订2020年度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目标责任书,着力化解政府隐性债务。 7.针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党组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2次,分析研判财政领域意识形态情况,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二是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深入分析。三是认真签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传导责任压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四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牢牢抓住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三)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8.针对“执行本级预算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二是严格预算约束,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一律不追加预算。三是严格执行本级预算,减少预算调整规模。2020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调整本级预算1105万元,仅占上年调整数的6.9%,极大减少了预算调整规模。 9.针对“抓工作落实不力”问题。一是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围绕“五个基本”,列出35项任务清单,突出“五强五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二是印发《普洱市2020年度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关于降低普洱市本级债务风险等级实施方案》《财政往来款项清理整改方案》等文件,与10县(区)签订2020年度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目标责任书,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截止10月末,全市化解政府债务1.33亿元,化解隐性债务77.62亿元,清理收回往来款项16787.6万元,风险等级由红色下降为橙色。三是成立待业扶贫领导小组开展扶贫资金监管。协调配合扶贫、发改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各项扶贫项目督察检查。做好全市财政扶贫资金结余结转治理和通报工作,对资金结余较大、支出进度缓慢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和问责。做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实行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对巡视、审计等各种渠道发现问题,抓整改促提高。指导和督促县级及时将涉农整合资金公告公示,并重点关注乡村两级的公告公示落实情况。四是做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开展调研评估工作。2019年度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49275万元。2020年1—9月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36872.27万元。从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在普洱市已落地见效。 10.针对“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安排8名驻村工作队员脱岗驻村工作。2020年局党组专题研究定点扶贫工作3次。二是2020年10月领导班子带队深入到扶贫点开展“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系列活动。三是组织定点扶贫村民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建立爱心基金,推广积分制,引导村民养成讲卫生习惯。四是组织开展家畜(禽)饲养技术培训和种养殖业实用技术培训2次,结合当前的疫情防控讲解种养殖技术和后期管理要求,提高农户防疫意识和养殖技能。五是党组在定点扶贫村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大山村委发展产业情况汇报,共同研究促农户增收致富的产业发展路子。 (四)关于“对整改落实工作不重视”的整改进展情况 11.针对“问题排查不到位”问题。制定《2020年开展机关党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32项党建工作任务清单进行对照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逐项销号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12.针对“整改措施不力”问题。一是对党支部主题教育期间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整改措施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做实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二是召开党支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委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逐项销号整改。 13.针对“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一是积极推广运用“云岭先锋”APP,目前,市财政局76名在职和离退休党员安装使用“云岭先锋”APP达100%。二是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个人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一一审阅把关,对问题不聚焦、检查不深刻、内容有漏项等达不到要求的要求修改完善。三是重新梳理主题教育期间征集到的合理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整改清单,结合本次巡察整改逐项销号落实。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4.针对“违规发放库区基金征管考核奖”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津补贴规定,制定了清退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通过登门拜访面谈、发放通知函件、电话告知等形式要求当事人全额清退,已完成清退工作。 15.针对“违规发放先进科室奖”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津补贴规定,制定清退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已完成清退工作。 16.针对“违规发放监考费”问题。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津补贴规定,制定了清退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已全部完成清退工作。 17.针对“违规报销运动会服装费、餐费”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二是认真经清理核实2017年至2018年参加各项运动会购买服装等支出,对照制度规定逐项排查核实,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纠正不合理支出。三是制定《普洱市财政局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费用报销审核,规范账务处理。到目前为止,均按新规定执行,未出现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的情况。 18.针对“占用专项工作经费违规发放奖金和缴纳会费等”问题。一是组织学习规范津补贴规定和精神文明奖励有关政策文件,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资金使用范围,认真执行政策制度规定。三是修订《普洱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明确资金支出审核流程,强化岗位职责,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制度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9.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修订《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12项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制度严谨、审批严格、监督有效的机关运转和权力运行机制。 20.针对“搭会议费之‘车’报销日常接待费”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普洱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普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完善《普洱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普洱市财政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二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普洱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报销程序,层层审核把关每一笔费用支出,原始凭据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要求及时补齐补全;不符合支出范围,一律不准报销。 21.针对“公务接待把关不严”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普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二是修订完善《普洱市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三是严格落实接待制度,严格按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坚持“一事一结算”,报销凭证为“一函三单一票”,规范财务报销,无菜单或签批手续不全、资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报销。 22.针对“发放节日慰问品手续不全”问题。组织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工会财务管理方面制度,认真清理经工会发放节日慰问品花名册不全,核实每个节日发放的慰问品价值金额差距大等问题。要求做到一节一单,分类单独核算,避免几个节日和其他费用合并入账的情况发生。 23.针对“未及时足额上缴应缴国库款”问题。一是已将滞留在单位财务账上未上缴国库的租金收入及时上缴国库。二是举一反三,对单位财务账上是否存在应缴未缴款项情况进行清理,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款,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4.针对“严重违反资金使用管理规定”问题。一是责成当事人深刻检讨,认真反思,汲取教训,提交书面检查材料。二是举一反三,对单位财务账上反映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及时催收结算,加强资金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七)关于“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整改进展情况 25.针对“对物资采购和项目申报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管理法》。二是制定《普洱市财政局机关采购管理规定》,对机关物资、工程和服务采购管理行为进行规范。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的使用效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6.针对“评先评优不透明”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年度评选优秀公务员、优秀事业人员和优秀共产党员工作方案,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二是民主开展推荐评先评优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干部职工推荐结果。 (八)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27.针对“深入基层调研少”问题。一是领导班子分组联系10个县(区)财政局,不定期到县上开展实地调研。二是主要领导先后到孟连、澜沧、江城、景谷、镇沅、扶贫点和相关企业调研。三是班子成员分别根据各自分管业务工作,多次深入县(区)、项目建设点调研了解工作情况,积极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28.针对“群众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深入到扶贫点走访实地调研,在定点扶贫村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大山村发展产业情况汇报。二是领导班子分组包干扶贫点责任村,领导干部每年到扶贫点至少2次10天,职工不少于2次7天。截至10月,共组织150人次挂包干部到大山村开展实地调研活动。 29.针对“小区车库车位使用权划分和收费不合理”问题。一是广泛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制定《小区车库车位使用权划分和收费调整方案》。二是公车车库除停放2辆公务用车外,其余车库由办公室统一收回管理使用,不对外出租。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九)关于“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30.针对“主责意识树得不牢”问题。一是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2020年以来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会1次,分析研究党建工作4次。二是印发《关于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机关党建创建提升工作行动任务分解》,以强措施、建机制,抓根本、补短板、树典型推进模范机关建设。三是以机关楼栋党建创建提升行动为抓手,紧扣“抓党建促规范,练内功强技能,聚财力促发展”理念,把党建工作融入财政业务工作,解决“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31.针对“党建台账归档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认真排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记录不完整,相关材料缺失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制定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客观做好党建活动记录,严格按照党建“5+2”要求收集归类形成党建工作档案资料,规范保存备查。三是按照“四定一选一统筹”认真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如实做好相关记录,及时收集整理资料保存。 32.针对“推进党支部达标创建工作不力”问题。一是围绕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对已经达标创建的机关一、二党支部进行督促巩固提升,对老干党支部开展达标创建工作。 33.针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参加“云岭先锋”APP学习测试。二是认真排查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三是研究制定《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12个党建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制度规定,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四是党支部组织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关于“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4.针对“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一是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二是召开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0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三是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四是干部职工结合岗位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五是开展廉政家访活动,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家属签订助廉承诺书。 35.针对“对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问题。一是党组每年开展2次廉政提醒谈话,积极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二是严肃上下班工作纪律,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检查,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纪律检查,提醒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36.针对“抓警示教育不力”问题。一是职工大会传达学习《普洱市2018—2019年扶贫领域违纪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编》。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警示教育片。三是组织党员到市公安局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四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景东县景屏镇财政所原所长刘伟违法案件《失算的人生》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干部职工。 (十一)关于“贯彻落实组织人事政策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37.针对“执行组织人事制度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文件。二是规范写实考察材料,写清楚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情况和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任前公示规定和任职文件落款时间规定。四是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材料清单,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各环节材料完整。 38.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更加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年消化。已解决人员超编的问题且有2个行政编空缺,将采取招录、调任等方式引进年轻人,充实机关干部。 39.针对“落实编制不到位”问题。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核准的《普洱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不超编进人、不超职数配备干部。 40.针对“对退休老干部相关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问题。10月24日组织召开离退休人员座谈会,5名领导班子和部分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通报经济形势和2020年财政收支情况;机关工会传达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和《普洱市财政局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领导班子成员与退休职工开展座谈交流,听取老干部心声,积极为老同志解决实际问题。 (十二)关于“抓党员队伍建设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41.针对“学习教育抓得不紧”问题。一是印发《2020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党员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二是制定《关于举办“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把政治思想学习教育放在首位,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发展史为主线,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素质、政治能力、理论水平。 42.针对“不重视党员发展工作”问题。一是印发《中共普洱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重视发展党员和消除无党员科室工作,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二是已有4名优秀青年干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人转为入党积极分子,2人已安排联系人培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2165921(2165908)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城大道67号 电子邮箱:3984540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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