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普洱日报讯(记者 臧灵)2月20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9条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旨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意见》出台后,各相关部门如何积极应对?目前采取了哪些措施?今日起,本报将持续推出对《意见》的解读稿件。 《意见》第6条措施明确—— 要扎实做好保供稳价。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粮油供应和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生产,设立专门绿色运输通道,保障好产销衔接通畅,保证市场不脱销不断供。妥善解决养殖饲料供应难、种苗供应难、屠宰销售难等实际问题。保障批发市场、城区物流配送畅通。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的定期监测力度,严厉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普洱市市场监管局应对措施—— 成立价格监管组。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价格监管组,加强对疫情防控医疗用品、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的批发企业和个体零售药店,粮油蔬菜市场及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 全覆盖监管。监管人员对经营门店、药店、粮油蔬菜经营店、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以及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进行全覆盖监管。要求所有药店做出价格承诺,并要求经营者在店内显著位置上墙张贴。对疫情期间群众反映的线索全部进行排查,公布投诉电话,努力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调查属实的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发放张贴《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物价有关事项的通告》。对药店、医疗机构等经营主体下达《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不得跟风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公告投诉举报电话,切实加强经营者的价格自律管理、依法诚信经营。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