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三)
4月18日,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普洱市转办群众举报投诉问题2件,其中景东县、镇沅县各1件。市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第一时间转交有关县(区)进行办理,转交市级相关部门进行督办。
截至4月18日,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向普洱市转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0件;其中墨江1件、景东5件、镇沅1件、澜沧3件;思茅、宁洱、景谷、江城、孟连、西盟县尚未接到转办件。截至4月18日18时,共办结5件,办结率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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