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通讯员 许正兵 罗媛华) “2021年2月24日,县纪委常委会报经县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周某某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近日,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会议室气氛凝重,一次特殊的干部职工大会正在进行,墨江县纪委监委案审室主要负责同志正在宣读对该单位职工周某某的处分决定。 据了解,前不久,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先后被墨江县公安局和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因周某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涉嫌危险驾驶罪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今天我怀着愧疚的心情深刻作出检讨,作为一名老党员,收到党纪政务处分那一刻,自己既沮丧又后悔。出现错误的主要原因是思想上的松懈和侥幸心理作祟,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常敲警钟……”随后,受处分的周某某现场进行深刻检讨。 近年来,墨江县纪委监委用身边案例这个“活教材”,为深化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加码,让“前后衔接、标本兼治、惩治结合”成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标配”。另外,坚持“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批”的要求,把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作为“必选动作”。 “上一年我们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9批次107件152人次、4个单位,这些身边的‘活教材’更有影响力、震慑效果更强。”墨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相较于“旁观者”式的教育提醒,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往往来得更为震撼。 墨江县还注重用身边典型的真实案例“零距离”“面对面”的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并把“案件资源”用“廉政套餐”的方式一体推送给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达到“一人犯病、全体预防”的效果。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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