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普洱市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第一责任和神圣使命,在持续构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上下最大的决心,采取多项强力措施,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开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新局面。 推进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 普洱市以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为总抓手,坚持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着力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走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路子。2013年,普洱市被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率先在全国探索推行GDP与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双核算、双运行、双提升”机制,首家发布GEP核算成果。2015年,景东彝族自治县在全国率先开展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工作。2018年,全市10个县(区)完成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工作。2020年,全市GEP核算为7581亿元,全市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达9602亿元。积极申请并加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TEEB倡议,普洱市成为全国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经济学研究示范基地。同时,构建了绿色产业体系,绿色能源装机规模达930万千瓦,打造了18个省级“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茶叶、咖啡种植面积居全省第一,有机茶园面积达49万亩,有机茶认证面积、企业、证书数均居全国地级市第一。 创新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 着力形成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配套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等系列地方性法规。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在云南省率先编制实施《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普洱实施方案(2013—2020)》,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编制云南省第一张自然资源负债表;提起云南省第一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件;率先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和“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编制实施涉及34个重点行业的绿色产业发展地方评价规范及技术标准。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投入 “十三五”期间,普洱市共投入2.34亿元资金,实施了亚洲象、西黑冠长臂猿等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哀牢山自然文化遗产地保护等一批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累计投入3亿多元在全省率先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把近2000户8000多人迁出了生态功能区。在全省率先开展森林火灾保险与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捆绑共同投保,逐年逐步提高各类补偿标准,切实维护受损群众的基本利益;建成4000余亩亚洲象食物源基地。 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构建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全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15万平方公里,建成国家湿地公园1个、国家森林公园3个、自然保护区18个,4个县成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在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西黑冠长臂猿野外监测站。与浙江大学在哀牢山保护区徐家坝建立全国最前沿的野生菌研究基地。建立“景东翅子树保护小区”和“菜阳河柿保护小区”两个极小种群物种保护小区,开展亚洲象、印度野牛、绿孔雀、西黑冠长臂猿、景东翅子树等极小种群的野外监测、迁地保护、种群繁育工作。 做好种质资源保护工作 加大力度保护好118万亩野生茶树群落及大量的农作物野生型、过渡型、野生近缘种及地方特有农作物和畜禽的品种品系,为产业发展提供重要的遗传种质基础。建立澜沧江短须鱼芒、中华刀鲶、叉尾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思茅区国家级野生稻原生境保护点,成为全国陆稻遗传多样性的分布中心,有陆稻500多种,种植面积占云南省的50%以上。建立思茅松等特色林业种质资源保护地;配合实施西南野生植物种质资源库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共提交合格种子400多种,标本1000多份。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 加强组织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网格化管理,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建立多部门合作协调机制,加大对生物多样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核查及问题整改。制定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意见》,建成普洱五湖国家湿地公园,实施了思茅河环境综合整治、野鸭湖环境综合整治、洗马湖湿地“退塘还湿”等工程建设,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明显改善,动植物栖息地得到良好保护,乡土植物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恢复,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明显提高。截至目前,全市湿地保护率达68.8%。(通讯员 郑红/文 普洱日报记者 卢磊/图)
本文来源:《普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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